你可以直接口述,不必自己写规则。我会把每条经验整理成以下结构:
| 项目 | 记录内容 |
|---|---|
| 原话 | 保留你实际表达的意思 |
| 适用条件 | 什么客户、什么用途、什么类型或什么现场条件下适用 |
| 所需信息 | 员工必须回答哪些问题,才能使用这条经验 |
| 判断与动作 | 条件满足后,怎样确定类型、时长、结构、表现形式或执行要求 |
| 例外 | 哪些情况下不能照套,应换规则或补问 |
| 进入方案的位置 | 影响项目概况、策划构思、影片架构、执行计划还是费用说明 |
| 检查标准 | 怎样知道生成结果正确采用了这条经验 |
| 来源与版本 | 口述日期、原文、后续修订;新补充作为更新依据 |
已经明确的经验可以直接落成规则;描述有歧义时,只补问会影响结果的部分。新的口述若修正旧经验,同步调整规则,不让两套互相矛盾的说法并行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