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部先检查内容、文案和制作,再交客户。甲方每轮意见由指定对接人汇总,记录审看版本、时间码、修改内容、原因、提出人、责任人和结果。相互冲突的意见先确认,不让剪辑自行猜测。

建议把修改分为三类:制作方错误、已约定范围内调整、范围变更。制作方错字、漏交或技术不达标应纠正;原范围内调整按约定轮次完成;新增主题、增加版本、推翻已确认主线、新增拍摄等评估费用与工期后确认。

“一轮修改”建议定义为:甲方对指定版本提交一次完整意见,我方据此形成下一版。公司可把两轮汇总意见作为普通项目的谈判起点,但须在合同中确定,不能在客户未知的情况下直接限制。无论轮次是否用完,制作方错误的纠正不能简单列为新增收费。